YYCR-2025-00001
益政发〔2025〕5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益阳市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益阳市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若干措施(试行)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走好产业强市之路,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1.降低办电成本。免收企业红线外用电接入工程费用。引导工业用电大户自建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提升供电电压等级,电量电价较10千伏供电分别降低0.03元/千瓦时、0.059元/千瓦时、0.084元/千瓦时。开通企业办电绿色通道,分别将高压单电源、双电源客户用电报装业务时限由22个、32个工作日压减至17个、27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益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降低购电成本。引导工业用电大户通过省电力交易中心与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直接交易,降低上网电价0.004元/千瓦时。引导工业用电大户与大唐华银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光伏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国网益阳供电公司)
3.降低管电成本。引导企业签约虚拟电厂运营平台,参与全省电力需求响应降低用电负荷,对参与的负荷按最高10元/千瓦/次补贴电价;参与全省辅助服务市场增加用电负荷,对参与的电量按最高0.26元/千瓦时补贴电价。支持工业用电大户开展专线设备市场化运维,推动管电成本下降5%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益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降低用能成本。引导企业通过优化峰谷用电方式、调整运行班次、合理选择容量和需量计费方式综合降低用能成本。指导企业自建储能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每投资1兆瓦储能、1兆瓦光伏分别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45万元/每年、50万元/每年。引导企业通过第三方投资模式建设储能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分享有关收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益阳供电公司)
二、降低企业用水成本
5.提高报装效率。持续深化用水审批报装改革,提升园区用水基础设施要素保障,落实容缺受理等机制,提高“高效办成一件事”报装率,将用水报装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6.加大优惠力度。免收企业红线外用水接入工程费用、红线内工程设计费用,施工费按定额下浮10%。对工业企业月用水量超1万吨的部分,纯水价给予5%优惠;超过2万吨的部分,纯水价给予8%优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来水公司)
三、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7.开展直供试点。引导年用气量超过1000万立方以上的新建工业企业或用天然气替代有污染的生物质燃料企业与燃气企业开展直供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益阳天晟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益阳瑞华燃气有限公司)
8.实行阶梯气价。对新引进落户或原使用生物质燃料改用天然气燃料的工业企业,月用气量超5万立方、10万立方、15万立方以上的,超过部分在当地发改部门指导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分别优惠0.1元、0.2元、0.3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益阳天晟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益阳瑞华燃气有限公司)
9.改进付费方式。对新引进落户的工业企业,推行先使用、后付费的新模式,按月结算,减轻资金压力。为新引进年用气量超过800万立方以上的用气大户配备专属燃气客户经理,提供“一对一”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10.降低安装费用。免收企业红线外用气接入工程费用。对红线内的管道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按材料成本费用价格收取,并免除上门服务、安全检查等服务费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益阳天晟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益阳瑞华燃气有限公司)
四、降低企业用热成本
11.降低供热价格。工业蒸汽基准价格由280元/吨下调至240元/吨,不再执行阶梯价格。(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责任单位: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益阳长春经开区)
12.定向优惠措施。对供热主管辐射半径4公里范围内月用热量达300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架设专用支线供热。对新接入管网企业,免费提供不超过100吨的设备调试用蒸汽。(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
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13.强化综合利用。优化供地模式,支持园区全面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灵活供地模式。鼓励地上地下分层立体开发,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或者对工业用地新建建筑利用地下空间,超配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4.降低用工支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相关政策。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对评价期末发生工伤事故、无工伤赔付支出的,费率下浮50%(一类企业不浮动,二类企业最高下浮20%);对评价期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小于等于30%的,费率下浮20%。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稳岗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按每人每月给予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由财政部门按实际利率(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BPs)的50%给予贴息。(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5.定向培养人才。支持骨干龙头企业选拔20-40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按中级工6000元/人/年,高级工8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鼓励本市职业院校为本地企业输送技能人才,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最高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院校补助。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资格的员工,引进或获得资格满1年后,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新引进或获得“大国工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16.提供便捷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免收企业市域内招聘费用。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特殊工时审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劳动用工合同备案实现全程网办,劳动人事争议一般案件办结时限由45天最高压减至15天内。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标准,健全工伤认定部门协调机制,加大“司法黄牛”打击力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
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7.加强财金联动。完善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10亿元以上;推广“政银担”担保模式,发放“政银担”担保贷款1.5亿元以上;落实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的贴息补助。精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奖补资金申报材料,不需提供质押专利权评估报告。及时查处中介机构在奖补资金申报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融资担保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18.提升物流效率。建立健全市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接入平台,实现运输、仓储、配送等数据共享,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统计体系,实现货源与运力精准匹配,降低企业物流总成本15%-20%。同时,充分运用智能化工具,加强动态库存精准管理和实时预警,提升订单准时交付率至95%以上,提升仓储周转率3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九、强化组织保障
19.加强统筹协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统筹,通过“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等方式,跟踪督促措施落实情况,重要问题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专班专人,负责措施的具体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优化办常态化开展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须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严肃处理。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通过统筹原有资金渠道和调整预算安排方式,按照财权和事权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政府支出责任。
20.提高行政效能。系统推进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设,坚决整治各类违规收费行为。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低化的要求推进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涉企服务事项在益阳落实落地。
21.强化宣传引导。对若干措施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解读,确保企业充分了解措施内容。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推介,促进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推动措施持续落地。
十、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本措施中关于降低企业用水、用气、用热成本(第5条至第12条)及定向培养人才(第15条)的有关条款适用于中心城区,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参照制定具体措施。
抄送:市委各部门,益阳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印发
- 关于《益阳市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2025-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