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6-03 16:4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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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我市医疗卫生行业发展迅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政府主导,综合协调;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社会共治,公开公正;改革创新,提升效能”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63号)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 51号)

三、起草过程

2019年10月份开始起草,参考了不少于5个省外地级市对应实施方案文件。文件起草中,征求了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人事科、医政科、妇幼科、基卫科、中医科、疾控科等科室意见,征求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的意见。结合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对起草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4日上午,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扩大会议予以审议原则通过。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构建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二是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三是创新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四是加强综合监管保障,确保监管有力长效。

第三部分,进度安排。包括制度建设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巩固提升阶段。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

五、方案特点

本《实施方案》的综合监管模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强调医疗卫生行业要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把好事业改革发展方向,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融入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各环节。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职责。

三是完善监管手段。建立互联网医疗监管系统,对互联网医院的网上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管;加快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六、征求意见情况

2019年11月,就实施方案征求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管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益阳支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水利局、市税务局、益阳海关、益阳军分区后勤部、市文旅广体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单位意见。共收到10条修改意见,采纳8条,2条未采纳。根据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卫生健康委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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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作者:责任编辑:文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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