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名称管理
市编办关于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1-13 00:00:00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益编办发〔2014〕42号)

各区县(市)编办、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中央编办和中央网信办《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办法》》(中央编办发〔2014〕69号)、省编办《关于做好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4〕9号)精神,今年12月底前我市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有网站、拟新开设网站。

  二、审核内容

  1、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对党政机关已有网站,进行网站资格复核;对拟新开设网站,进行网站开办审核。

  2、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管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党政机关网站,在网站显著位置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事业单位网站须申领网上名称《标识证书》,并在网站加挂标识。

  3、政务和公益机构中文域名管理。凡机关事业单位已有网站和拟新开设网站,均须申请注册“政务”或“公益”中文域名,并且所注册域名处于有效状态。

  三、审核程序

  (一)在线提交申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中央编办中国机构编制网开设的 “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网址http://wzsh.scopsr.gov.cn/),分别在线提交复核申请和开办申请、事业单位标识申请,如实完整填写网站开办主体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等信息。

  已注册中文域名的网站,可直接使用中文域名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提交申请。网站尚未申请中文域名的,须先申请注册中文域名;已注册中文域名的,要提前安排续费工作,域名已过期的要抓紧续费,确保域名处于有效期内。市编办继续采取“两代一统”(代申请、代收缴费用、统一集中办理)方式服务各单位做好注册及续费工作。新注册单位请填写《注册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到市编办申办注册和缴费;需续费单位直接到市编办办理续费事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次缴费或续费年限不低于3 年(“.政务”域名每个300 元/年、“.公益”域名每个200 元/年)。

  (二)在线初审。各级编办通过管理平台,对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审核内容包括:网站开办主体的性质,网站开办主体是否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和变更,网站开办主体名称是否经编办批准,网站名称是否规范等。因材料不全或需更正的,未通过初审的,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充或更正后再次提交。不具备开办资格的,编办应告知申请单位原因。

  (三)报送书面材料。党政机关网站开办申请和资格复核申请通过在线初审后,应将网站开办申请函(见附件2)、网站开办申请表/资格复核申请表(一式三份,网上下载打印,样式见附件3)、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同级编办。事业单位不需报送书面材料。

  (四)材料审核确认。各级编办对申请单位报送的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编办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还申请单位;审核未通过的,由编办告知申请单位原因。对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审核未通过的网站,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和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将停止网站中英文域名解析。

  (五)网站标识发放。各级编办将通过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事业单位标识审核的申请单位网站信息,报送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复审,注册管理中心将网站标识代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申请单位。

  (六)加挂网站标识。网站开办单位收到网站标识代码后,应及时加挂在网站所有页面底面中间显著位置,并妥善保存备份。

  未建网站的机关事业单位可利用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提供的网络红页(微网站)进行内容填充,网络红页发布成功后即可获得《标识证书》。

  四、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1月25日前)。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已开办网站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请各单位如实填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摸底调查表》(见附表4),于11月25日前交同级编办。

  2、全面启动与集中审核阶段(2014年11月—12月)。11月底前,完成党政机关网上申请、材料审核和网站标识挂载工作;12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标识申请、材料审核和网站标识挂载工作。

  3、常态化管理阶段(2015年1月以后)。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拟开设网站或对已开设网站相关信息进行变更,需即时申报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各级编办在收到申请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网站开办主体单位应当在收到网站标识代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标识挂载。

  五、职责分工

  市编办:负责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派驻县市区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指导区县(市)编办开展工作。(责任科室: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办公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736办公室;联系人:张俊军;联系电话:6183720,13549746961)

  区县(市)编办: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

  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事业单位标识申请的申报和加挂网站标识、中文域名申报和续费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网站标识管理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是国家和省从维护信息安全、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作出的重要部署。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编办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承办机构和工作人员,拟定工作方案,按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避免因停止网站中英文域名解析造成网站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本单位工作。各区县(市)编办有关机构、人员信息和工作方案,请于11月20日前报市编办。

  (二)严格审核把关。党政机关网站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各级编办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单位所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党政机关网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严肃标识管理。网站标识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各级编办按照严格审核程序后颁发的包含机构基本信息和网上名称信息等内容的电子标识,是单位在互联网上从事各项工作的身份证明。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规范使用网站标识,妥善保存备份,严禁将网站标识出租、出借和转让他人使用。

  (四)落实经费保障。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编办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附件:1. 《注册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

          2.《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函》

           3. 《网站开办申核/资格复核申请表》(样式)

          4.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摸底调查表》

          5. 市直已成功注册中文域名单位情况

           6. 市直单位已逾期需续费和激活中文域名情况

                     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